欢迎光临中国食品监督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维权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监督动态 | 食品曝光 | 供求
您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监督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买罂粟籽添加到调料店辣椒面中 汉中西乡三男子被公诉
来源:华商报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买回罂粟籽添加到辣椒面中,在所卖的小吃中非法使用。近日,西乡县三男子因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公诉。

  经西乡县法院审查查明:

  2009年,康某某在西乡县城经营一家调料品店,主要销售辣子面和辣子、调料、调味品成品。2014年2月左右,被告人康某某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上购进罂粟籽藏匿店内用于加工调料面,此后若顾客要求在调料中加入罂粟籽,康某某即将罂粟籽混入其他调料打成粉出售给顾客作调料用。

  之后,被告人王某某、董某某在康某某经营的店内购买添加有罂粟籽的调料面混合辣椒面制成油泼辣子,用于其经营的小吃店调制面皮以供顾客食用。

  随后,西乡县食药监局在王某某董某某小吃店内抽取部分正在使用的油泼辣子,经检测油泼辣子中罂粟碱含量为20ug/kg。

  2014年12月22日西乡县公安局在康某某店内查获并扣押尚未加工的罂粟籽8.14公斤。

  西乡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某、王某某、董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目前,三人已被提起公诉。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椰汁广告被指太污 各种“污点”令人大跌眼镜
下一篇文章:沈阳消协提醒:购买保健品防四大骗局
中国食品监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中国食品监督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监督网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监督网 |网管QQ| 2717366628 345615198 196037503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食安在线网络】
ICP备05007910号-1
站点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