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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特大制售假冒名牌巧克力案宣判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安徽省芜湖县的三名村民,因好吃懒做赌博成性,欠下了不少高利贷。为了尽快偿还债务,三人合谋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巧克力牟利。三人招兵买马,在芜湖一民房改造的车间内生产假冒巧克力,采用“订单式”服务进行销售,成本约为300元的假冒巧克力以440元至4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下一级批发商,而这些批发商大多是婚庆喜铺。

由于价格低廉且足以以假乱真,三人生产的假冒巧克力销量很好,第一个月便各自分红35万元、17万元、17万元。最终,因一家婚庆喜铺的老板将假冒巧克力送至正规厂家检验真伪而引发美国玛氏集团向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报警。警方一举查获30余万粒假冒名牌巧克力,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今天上午,经过长达9个月时间、历经3次开庭审理,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作出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处以18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4名被告人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巧克力的生产、销售、制造标识等经营行为。据悉,这起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是公安部2016“利剑行动”挂牌督办的案件。

婚庆铺子买到假冒巧克力 全球最大巧克力公司报警

“老板,你家的德芙巧克力怎么吃起来味道有些奇怪,是正品吗?”刚过完2015年情人节,常州市武进区“花好月圆”喜糖铺的季老板便多次接到客人投诉,反映其所售卖的德芙巧克力口感有异。于是,他给中间批发商徐某电话询问。

徐某拍着胸脯保证,巧克力是正品。怕季老板不信,徐某还给了他一个当地德芙巧克力品牌代理商的手机号码。这个号码不是别人,正是徐某的妻子李某。电话中,李某向季老板解释,巧克力可能因为生产工序、保存环境等口感存在差异,不用担心。

季老板听后松了口气。当初能够搭上徐某这条线,一口气拿了50多万元的货,也正是看中了徐某背后低于市场价一成的进货渠道。

然而,客人源源不断的投诉,隔三岔五退回来的巧克力,让季老板的疑虑越来越深。于是,他偷偷联系了德芙巧克力中国厂商,将他从徐某处批发的巧克力作为样品邮寄过去,由厂家进行检测。结果证明:这些所谓正品“德芙”巧克力竟然全部都是冒牌货。

市场上出现如此数量众多的假冒巧克力,德芙中国厂商当即向母公司美国玛氏集团报告,2015年3月,该公司连夜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无锡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报案。

警方通过讯问徐某得知,他不过是个二道贩子,其所销售的冒牌巧克力均是从无锡塘南招商城的一个叫洪某的人所开的糖果铺批发来的。

于是,警方一路顺藤摸爪,一起横跨苏浙皖的特大制贩国际知名品牌“德芙”“费列罗”等名牌巧克力案由此案发,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

无良商贩利熏心知假售假 假巧克力层层加价被倒卖

46岁的洪某是江苏盐城人,十年前在无锡塘南招商城盘了两个店面,专门经营婚庆喜糖。

“自家生产的德芙巧克力,480元一箱,要吗?”2014年9月的一天,正在看店的洪某遇到了拿着“德芙”巧克力前来推销的安徽芜湖商人王某。德芙巧克力是美国玛氏公司的明星产品,国际大牌,怎么会是自家生产的呢?且同款巧克力的正规市场价约为800元至850元一箱,洪某一听就知道有“猫腻”。

凭借多年的从业经验,洪某看得出这些巧克力的制作水平足以以假乱真,而且价格如此低廉,让他产生了铤而走险的念头,于是他留下了王某的名片。一周后,他给王某打了个电话,说现在的口感不是特别好,要是能改进配方做到和正品德芙一模一样,就先送10箱过来。果然,5天后洪某收到了十箱口味经过改良的“德芙”巧克力,并很快销售一空。

警方查明,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洪某以每箱440元至480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假冒“德芙”巧克力749箱。随后,他以每箱650元的价格将假冒“德芙”巧克力出售给常州的徐某,徐某又以每箱720元至750元的价格卖给“花好月圆”喜糖铺季老板,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70840元。

警方还查明,不仅王某、洪某、徐某在销售假冒巧克力,南京江北“俏佳人”喜糖铺的老板钱某也从另一个前来推销“德芙”巧克力的安徽芜湖商人张某手里,以同样低廉的价格购买销售假冒“德芙”巧克力约600箱,金额共计人民币302200元。

假巧克力出自民房改造车间 成本300元一箱转手卖480元

张某、王某、徐某都是安徽芜湖人,三人好吃懒做,嗜赌成性,欠下一屁股高利贷。为了早日偿还赌债,张某将主意打在了假冒名牌巧克力上。他找来王某和徐某,三人一拍即合,筹款出资50万元,并约定按比例分红。

2014年9月,三人先后招募人员在芜湖一民房改造的车间内生产假冒“德芙”牌巧克力。一箱9公斤装德芙45g圆粒巧克力的成本约为300元,再以440元至4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下一级批发商,而且采用“订单式”服务。仅第一个月末分红,张某就拿到了35万元,王某、徐某各自分到17万元。

随着业务的增大,由于利益分配不均,王某和张某产生了矛盾。王某就拉了自己的亲戚刘四另立门户,新建了生产作坊,另找了浙江温州黄某的广告公司制作另一款备受大众喜爱的“费列罗”巧克力,照葫芦画瓢,同样将假冒“费列罗”巧克力卖给洪某、钱某等人。

2015年5月,接到玛氏公司的报案后,经过半年侦查,无锡警方在安徽、无锡两地查获3个生产、销售伪劣品牌巧克力的窝点,查获假冒德芙、费列罗巧克力30余万粒,假冒注册商标300余万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价值上千万元。

法院审理后,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徐某、胡某有期徒刑5年、5年、4年、1年缓刑两年,分别判处罚金185万元、174万元、163万元、1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洪某、钱某有期徒刑4年、3年缓刑5年、3年缓刑5年,分别判处罚金35万元、30万元、20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禁止被告人洪某、钱某、黄某、胡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巧克力的生产、销售、制造标识等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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