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食品监督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维权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监督动态 | 食品曝光 | 供求
您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监督网 >> 监督动态 >> 浏览文章
苏州:食药品安全投诉举报 有了专门的处理机构
来源:现代快报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跨境电商行业再次因为政策迎来变数。来自多个渠道的信息显示,跨境电商新政中“通关单新政”将在上海等10个跨境试点城市暂缓,其他税率及正面清单政策保持不变。如此,跨境电商企业将迎来一年时间的缓冲期,不过,新政暂缓并非一劳永逸,资源整合或许才是下一轮行业的主旋律。

  新政暂缓?

  消息称,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随后,各地关检部门相继通知跨境电商企业。根据这一“内部通知”,从新政开始执行后的一年内,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等在内的10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将按照新税制征税,但商品“一线”进区时免于核验通关单。有消息人士透露,正式文件虽尚未公布,但这个“内部通知”相当于给了各试点城市及跨境电商企业一个过渡、转型的机会。在过渡期内,跨境电商企业要按照一般贸易监管的要求进行准备,一年之后(2017年4月8日起)则将严格执行一般贸易通关单管理。

  昨日,多个知名跨境电商平台负责人对是否已经收到“内部通知”不置可否,但却纷纷对上述消息表示欢迎。截至发稿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并未对该消息给予回应。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参照此前财政部联合多个政府部门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商品“一线”入区需提供通关单的规定,跨境电商在监管方式上与一般贸易无异,通关单、检验检疫、产品备案等成为跨境电商从未面对过的新难题,缺乏相关检验资质故引发当前不少平台出现“库存告急”的局面。甚至有消息显示,跨境电商新政在实施一个月有余的时间内,行业平均交易额下降了40%-50%,影响比较小的企业也下降了20%-30%。

  企业调整

  一旦新政暂缓执行,跨境电商企业将获得调整良机。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不少受新政影响较大、主营保税进口模式的企业,已经着手转战一般贸易进口模式,也有部分企业开始加码海外仓,希望通过海外直邮的方式缓解新政冲击。这一举措也导致了中国香港、欧美等地的海外仓价格大涨。

  唯品会副总裁冯佳路表示,唯品国际将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的海外直采、品牌方直接合作、自建仓储等多重措施,降低商品成本,在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升级。洋码头创始人兼CEO曾碧波则表示,平台的保税进口业务占比仅为10%-20%,受新政影响较小,目前在深化C2C买手制度,借新政之机优化旗下官方物流贝海国际的国际直邮服务,提高空运时效。

  另有部分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会利用这一年政策缓冲期,让平台尽快实现转型,升级供应链、与海外供货商达成合作,“最重要的是获得商品的原产地证、合同、发票等目前跨境电商平台不具备的相关文件”。

  尤其是对于化妆品、保健品等监管严格的商品,这样才能丰富平台SKU,在未来的竞争中保持优势。

  仍有挑战

  新政暂缓的消息目前尚未出台,依旧可能存在变数。而寄希望于政策改变显然不如企业自身主动改变更切合实际。在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看来,对于企业来说,新政出台后的一个多月时间是逐渐认知和适应政策的过程,“政策刚刚出台时,各大平台认为政策很大程度上是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对于新政相对乐观。不过,伴随正面清单的出炉,促使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与一般贸易相同,各个跨境电商又开始极度悲观。随后,伴随第二批正面清单出台,及海关总署等部门对政策的进一步解读,跨境电商企业开始慢慢适应政策”。

  不过,逐步适应也意味着面临挑战。在一位不愿具名的跨境电商从业者看来,对于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巨头来说,政策对其影响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但对于中小型跨境电商平台来说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小平台抗风险能力本来就弱,加之政策不稳定,必然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也有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未来一段时间是行业的整合期,阿里、京东等大平台或许开启收购兼并模式,中小型跨境电商面临的挑战不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麦当劳“消毒液”事件 重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涉事麦当劳餐厅
下一篇文章:让“三小”食品在阳光下求发展——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整治“三小”工作纪实
中国食品监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中国食品监督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监督网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监督网 |网管QQ| 2717366628 345615198 196037503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食安在线网络】
ICP备05007910号-1
站点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