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食品监督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维权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监督动态 | 食品曝光 | 供求
您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监督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深圳重拳整治网络餐饮商家“无证无照无税”现象
来源:中国质量报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网络订餐给消费者给予便利的同时,也成了脏乱差违法经营店铺的“掩护术”。近日,深圳媒体暗访的“网餐”调查,曝光出好几家“网红订餐店”乱象丛生,市场商家良莠不齐,“无证无照无税”现象普遍。

  “大师兄外卖”网餐店近两年来在深圳迅速崛起,美团外卖、饿了么、大众点评等平台显示,该店有几十家分店,遍布深圳各区,热销套餐月销量几千份,评分高达4.2分,不少上班族都点过。然而,这家店在平台上却并未公布门面、大堂、厨房等商家实景相片,实际的门店也十分简陋,并无大堂和厨房的分区,看上去更像是食品加工仓库,下单不过10分钟即可送达,但食品来源、加工过程却“深藏不露”。记者也曾点过这一家,包装时尚、干净,却不曾想其实体店竟如此“超乎想象”,现在想起来仍心有余悸。大众点评上不少消费者也评价该店“不卫生”“吃完肚子疼”。记者注意到,这家外卖店自被媒体曝光后,不少门店都迅速暂停营业。

  除了产地不详,网餐名称与实际不符外,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件、套证、借证等也是网餐市场常见的“乱象”。如深圳某披萨店,在美团外卖叫“吃个披萨”,在饿了么却叫“披萨先生”,而该商家实际拿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却为“深圳市福田区匠心披萨先生小吃店”。

  “网餐店红红火火,实体店却匿影藏形,同一家店却有多个名称,显然是为了逃避责任。早在2015年10月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就明确规定网络订餐这一新兴食品服务不仅要实名登记,而且要取得相关许可,网络第三方平台具有监督义务。但到现在,还存在不少类似情况,说明还需强化监管。”有业内人士指出。

  “对于证照不齐全的,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一律不准通过网络途径从事食品经营。”深圳市政协委员乔恒利认为,网络餐饮要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就要严审准入资质,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第三方订餐平台,加强现场核查,出了问题要对商家和平台都重罚,并利用信用机制,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实际上,关于网餐乱象的整治,深圳近些年已经有所行动。2015年,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牵头对网络餐饮市场进行了多次调查监管,多家网络订餐商家因无证经营,订餐平台存在审查漏洞被查。2016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用重罚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该条例强调了平台的责任,网购食品出问题平台要先行赔付,同时指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利用私家厨房从事点餐服务属于违法行为。而近日,食药监总局就《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出要‘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的严苛要求,一旦通过,网络餐饮市场的监管将进入一个“严格规范”时代。

  有专家指出,网络餐饮服务作为新兴行业,缺乏规范,一度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网络交易的隐蔽性、虚拟性、不确定性,都让监管难度加大,深圳要想肃清市场乱象,就要实现多方共治。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专门针对网络餐饮出台符合深圳特点的规定,把这种长期游离在监管体系外的行业纳入法规的框架。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管。对监管部门而言,力度要只增不减;对商家而言,更要循规蹈矩,提高自律;对消费者而言,一定要提高警惕,理性辨别,倒逼商家走上合法合规的经营道路,并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2016年武汉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下一篇文章:即日起呼和浩特专项治理学生“小饭桌”
中国食品监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中国食品监督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监督网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监督网 |网管QQ| 2717366628 345615198 196037503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食安在线网络】
ICP备05007910号-1
站点访问量统计: